上海注册公司 |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 | 注册香港公司,推荐上海专业注册公司(上海企业综合服务网) 免费热线:400-660-5171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阅读新闻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  作者:admin  日期:2012-2-22 9:58:39

  问: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录入:admin | 阅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
姓名: 验证码:看不清楚,换一个
相关信息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