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精神和社区(街道)党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杨浦区控江路街道综合党委近日结合工作实际,与辖区47家“两新”组织党支部顺利签订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责任措施4个方面作了约束。
综合党委明确要求各“两新”组织党组织:一要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列入党组织工作的议事日程和个人的工作目标;二要定期分析、及时研究,把党风廉政工作与党、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三要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要与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组织工作考核相结合;四要聘请本单位的党员骨干作为党风、政风的监督员,广泛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五要落实到每一个党员,要求各“两新”组织党支部与支部内所有党员签订《党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渗透到党组织的最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