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浦区环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不断改善青浦环境质量,着力在四方面重点推进:一是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抓紧修编《青浦国家生态区创建规划》和制定《青浦国家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创建组织架构和高效的运行保障考核工作机制,加快协调推进生态区创建工程,大力开展以生态文明为核心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二是有序推进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责任,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协调和项目落地,进一步完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机制,建立项目档案制度,实行台帐管理。三是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编制《青浦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稳步推进减排重点工程,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总量,削减老污染源存量,进一步加大劣势企业淘汰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四是深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监督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和环境风险预警预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