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建交委明确举措,扎实推进建筑业管理相关工作。一是加强《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建筑业管理新文件新规定的宣传贯彻,对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进行分层次教育培训。二是加强建筑工地监管,开展节后复工安全、大型机械、承发包经营行为、建筑材料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工地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承发包行为和文明施工的全面监管。三是针对绿城广场、来福士、区中心医院行政楼等重点建设项目已经或可能引起的施工矛盾,继续以矛盾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牵头做好施工矛盾化解工作,力争矛盾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四是加强政府项目代建管理,牵头协调解决项目代建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联合区相关部门加强代建单位考核管理。五是落实《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区域内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的监督管理,建立玻璃幕墙建筑信息库,与区相关部门联手加强玻璃幕墙工程建设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