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静安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5分贝,同比下降2.3分贝;夜间平均值为46.1分贝,同比下降1.5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8.2分贝,与2010年持平;夜间平均值为65.6分贝,同比上升0.3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世博结束后,原先停产的企业恢复生产,停建的建筑工地恢复开工,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多,这些因素对周边环境噪声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全区交通干线夜间噪声虽有所提高,但区域总体噪声值有所下降,局部地区噪声达到城市环境噪声标准一类功能区标准(即45分贝至55分贝)。区环保局一方面加大固定源噪声管理,加强夜间施工审批,另一方面加强对机动车鸣号率的管理,每月向区交警支队告知道路交通禁鸣监测数据,要求对鸣号率超标路段加强执法整治。2012年,静安区环保局将继续关注环境噪声的变化,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区环境噪声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