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闸北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通过,符合2011年第二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并取得登录证明的申请家庭名单将在《新民晚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www.shfg.gov.cn/)、“上海闸北”网站(http://www.shzb.gov.cn/)和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予以公告(公告单位: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中心,公告日期:2012年2月16日)。
公告后,闸北区最快将于2月底举行2011年第二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活动,届时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户,告知摇号时间、地点、摇号规则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