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开展三年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
据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奉贤区共有93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通过备案审核。2009-2011年,全区共受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9398台,贴补资金426.63万元,实现销售总额3746.43万元。其中:家电类8718台,贴补资金237.84万元,实现销售额1866.4万元;摩托车239台,贴补资金11.02万元,实现销售额82.7万元;汽车441台(汽车补贴政策于2011年2月底到期),贴补资金177.77万元,实现销售额1797.33万元。
“家电下乡”工作将继续实行一年,奉贤区将根据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相关政策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点设施建设,加强服务宣传工作,切实推进家电下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