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临时价格补贴。春节前,金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对城乡低保对象、散居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发放补贴资金109.97万元。
二是落实对市民综合帮扶基金财政补助,2011年落实资金320万元,受益人数约34075人。
三是巩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11年区财政共配套医疗救助金927万元,全区约3256人次贫困户以及低收入户受益。
四是深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1年,区财政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466.16万元,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4000余户、7600余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对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