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一是提高粮田流转费补贴标准,对粮田流转每亩给予农民补贴400元,粮食经营者支付给流转出土地的农民每亩流转费不低于700元;二是新增菜田流转费补贴,对新增菜田流转每亩给予农民补贴100元,蔬菜生产经营者支付给农民的土地流转费不低于1000元;三是对本地就业年龄段农民专业从事务农实行就业补贴。本地就业年龄段农民在本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专业从事种粮、种菜、养殖工作,并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每月给予500元的补贴。以上补贴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