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共9194个党组织接受群众评议,占党组织总数的98.3%;215405名党员接受群众点评,占党员总数的91.7%……一串数字,印证着新区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市委要求,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在春节前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成效进行了群众评议。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把抓实抓好群众评议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举措,通过搭建“对话”平台,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知民意、亮业绩、暖民心,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的满意工程。
一是精心组织、领导带头,拓展群众评议渠道。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新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方案,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浦创组办〔2011〕14号),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进行部署。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深入联系点,指导基层开展群众评议工作。上海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徐麟于元旦假期之前及春节长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分两次深入联系点曹路镇新星村、星火村,与村民代表座谈交流,认真听取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难、愁”问题反映。周浦镇由党委领导班子带头成立了11个小组,分别到下属各党组织走访调研,了解民意,征集群众评议创先争优的意见建议,对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指导。新区各级党组织还运用党建网站、政务平台、短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向党员群众公布承诺践诺情况,让党员群众知晓评议的要求、内容、形式等,提前做好思想发动。周家渡社区充分利用党务公开栏、黑板报、电子屏等形式向社区党员群众展示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并对2012年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意见征询,既提高了党务公开的实效,又拓展了群众参与和支持的渠道。
二是分类指导、注重衔接,创新群众评议方法。新区各级党组织立足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积极搭建评议平台,创新评议手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增强评议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评议方式上,本着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将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衔接,避免了多头评议、重复考核。塘桥社区、南码头社区等单位还将群众评议与组团式服务相结合,在亮牌走访过程中听取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评价。潍坊社区、康桥镇等单位将群众评议与走访慰问相结合,在嘘寒问暖时倾听问题及建议。在评议方法上,通过召开会议、发放问卷、设置群众评议意见箱、借助网络等方式,方便群众随时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议,提高群众参与度,力求全面覆盖。如区府办通过召开群众评议会和座谈会,将群众“请上来”;结合“走千听万”活动,动员党员干部“走下去”;开通评议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实现“空中”评议。陆家嘴陈家门居民区成立了“民声接纳”工作室,开门纳谏。在评议内容上,新区各级党组织除了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完成“规定动作”以外,主动创新“自选动作”,进行了分类评议。高东镇、川沙新镇六团社区重点围绕在文明城区创建、新农村长效管理、平安社区建设、扶贫帮困结对等工作中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党员的先进性、引领性的体现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合庆镇庆丰村以“班子建设好”、“工作业绩好”、“民生工作好”、“资产管理好”、“社会管理好”、“双增工作好”、“为民服务好”、“创建工作好”、“文明建设好”、“廉政意识好”等标准开展了群众评议工作。
三是即知即改、挂钩评优,放大群众评议成效。各级党组织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工作要求,对群众评议过程中梳理出来的意见建议,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实现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大团镇、宣桥镇等单位及时将群众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相关党组织和党员认真研究讨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到位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群众,并在党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开。东明社区在整改过程中,下属各党支部以“一事一案、一事一议、一事一解”的原则,在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后,把重点放在认真细致解决问题上,做到制度操作性强、措施落实到位,过程结果党员认可、群众满意。公安分局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2012年度局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对于群众提出的创先争优载体不够丰富等建议,提出大力推进窗口服务单位“三亮三比三评”及“三访三评”爱民实践活动等措施。新区各级党组织还注重结果运用,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环保市容局在认真总结评议情况的基础上,注重把评议结果与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相结合,将评议情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广泛宣传,引领更多的共产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周家渡社区、张江镇等单位把群众评议结果作为“五好党组织”、“五带头党员”、支部“达标创优”、年度考核管理以及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支部和党员,不能参与年度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