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停车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自2011年11月15日,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区域停车场库审批工作以来,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进行行政审批管理,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逐步缓解当前突出的停车难问题,切实保障配建停车场(库)的合理供应。目前,已对区内17家建筑工程配套的停车场(库)进行了审批,审核内容包括停车场库的内部交通组织、出入口设置、配置停车位指标、停车标志设施等。
针对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认真研究,明确方案,下阶段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针对原来管理部门对停车设施审核要求不够细化,一般只要求项目总停车泊位数达标,现在要求项目特别是综合开发项目对地下地上车位数量和具体车型划分进行分别核算,确保各类建筑的配建指标均达标;二是加强停车规划指导,对建设项目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在满足建设项目新增停车需要的基础上,预留合理的增量,满足远期发展需要;三是加强大型建筑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管理,结合相关技术规范和交通影响评估,以便于对配建停车设施提出合理的审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