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稳定,力量落实到位。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平安创建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考核奖惩、齐抓共管等相关工作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平安创建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根据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把平安创建、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进行总体规划部署,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明确牵头责任人、主办单位和完成目标时间;以镇综治办为推进主体,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工作平台,进一步发挥村(居)委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作用,调动信访、司法、禁毒、人口管理、610办以及民政、教育等部门的积极性,本着“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和发展。
二是抓氛围,舆论宣传落实到位。按照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注重对外来务工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加大刑法、治安管理法、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与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使群众真正认识到自己所涉及问题的性质,在认清问题实质的基础上,通过正确途径寻求解决的方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三是抓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与各村、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签约单位在综治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插村公务员在基层社会矛盾、信访案件的排摸、调处、化解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切实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