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以来的多年努力,闵行区已创建了8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安静居住小区申报、复查条件十分严格,主要体现在要求申报、复查小区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必须达到一类标准,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必须防止饲养宠物产生噪声,困扰居民的装修噪音也要有所约束等方面。市环保局每三年复查一次,对管理不善、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小区,将取消其安静居住小区的资格。近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下文通报了2011年对全市2005年、2008年创建成功的34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进行复查的结果,闵行区莘庄镇的春申万科城、虹桥镇的锦绣江南2个“安静居住小区”顺利通过了市环保局的复查,继续保留“市级安静居住小区”称号。